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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外(含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服务商结果公示

发布者:国际教育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523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9年2月27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中外(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服务商,2019年3月5日上午10:00,8家单位提交报名资料。

 经评审小组审议,认定以下6家单位获得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外(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服务商资格:

 北京澳加利华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武汉致远美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异国生长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琥珀精英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本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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