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于2019年2月27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中外(含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服务商,截至2019年3月5日上午10:00,共8家单位提交报名资料。
经评审小组审议,认定以下6家单位获得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外(含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服务商资格:
北京澳加利华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武汉致远美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异国生长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琥珀精英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本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