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官网2021届预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651

各系部: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学位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预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校2021预计本科毕业生中预计能正常授予学位的学生;

2.我校2021预计本科毕业生中因《学位细则》第五条情形,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一)2021预计本科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按申报表进行申

   (二)属于申请对象第2种类型学生,除填写统一申报表外,需在5月24日前向所在系部提交《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详见《学位细则》,部分摘要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在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我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论文经中国知网检测查重率低于25%;

    2.参加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

    3.获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校级优秀及以上等级;

    5.符合毕业条件并已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国家支援边远地区行动计划项目;

    6.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表彰范围为荣誉类或称号类,包括: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五四红旗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六类(均以表彰决定的文件和获奖证书为据),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和教务部共同认定授予者是否符合条件;

    7.因其它突出表现,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可授予学位的。

   (三)系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5月24日各系部将各类申请表及所提供材料审核加盖系章后交教务部复核;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审。

    三、工作要求

系部要认真收集原始资料、严格审核数据,确保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杜绝在学位授予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上报数据存在错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向全校进行通报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doc  

 

 

教务部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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